
火箭后衛范弗里特執行了2026-27賽季價值2500萬美元的球員選項,隊記Michael Shapiro隨后提到一個容易被忽視的細節:隨著球員選項被執行,范弗里特也失去了交易否決權。
不少球迷對此感到疑惑:執行球員選項只是繼續履行合同,為何反而把一項權利弄沒了?
其實,范弗里特擁有的并不是合同中約定的正式交易否決條款,而是NBA勞資協議(CBA)自動賦予的一項特殊保護。
NBA真正寫進合同的交易否決條款極為罕見。根據CBA,球員至少需要擁有8年NBA球齡且已為當前球隊連續效力4個賽季,才有資格與球隊協商加入這一條款。范弗里特顯然不符合這一條件。
那他的交易否決權是怎么來的?
答案要從鳥權(Bird Rights)說起,去年夏天,火箭利用鳥權語范弗里特續簽了一份2年5000萬美元、第二年為球員選項的合同。
勞資協議認為,這類球員已經選擇留隊續約,如果球隊轉頭又把他交易出去,球員可能會因此失去原本能夠享有的續約權益。因此為了避免球員因球隊主動交易而利益受損,CBA規定,符合條件的球員在這類合同期間擁有交易否決權,球隊如果想交易他,必須先征得球員本人同意。
也就是說,這項權利并不是球隊額外獎勵給球員,而是聯盟為了保護球員權益,自動附帶在符合條件的合同之上。
不過,這項保護并不會一直存在。今年,范弗里特選擇執行球員選項,但執行球員選項并不屬于重新簽約,而只是繼續履行原合同。由于沒有重新簽訂一份符合CBA規定的新合同,這項由勞資協議賦予的特殊保護也不會重新生效,而是隨著合同進入最后一年自動失效。
因此,范弗里特并不是主動放棄了交易否決權,而是去年續約時獲得的這項特殊保護,隨著合同狀態發生變化自然終止。
這也意味著,新賽季如果火箭決定交易范弗里特,將無需再征得他的同意。